战争本质上是一件邪恶的事情

在第三句中,国际军事法庭提到了“战争法”。国际军事法庭使用这个广义上的表达,即涵盖侵略、狭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的法律。这在以下摘录中尤为明显:

起诉书中指控被告策划并发动侵略战争,这是极为严重的指控。。其后果不仅限于交战国,还影 战争本质上是一件 响整个世界。因此,发动侵略战争不仅是一种国际罪行;它是一种最高级别的国际罪行,与其他战争罪行的唯一区别在于,它本身就包含了整个世界的邪恶(着重号是我加上的)。

对于国际军事法庭而言

 

侵略罪、严格意义上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都属于战争罪的范畴,而 菲律宾电话号码库 那些违反“战争法”犯下此类罪行的人将无法获得豁免。这些言论与半个世纪后提出的一个论点相矛盾,即个人豁免权并不是国际军事法庭的障碍,因为国家“默认”放弃了豁免权。国际 战争本质上是一件 军事法庭的立场远非暗示某种国家放弃豁免权,而是具体体现了国际战争法对此事的规定。

事实上,从这样的战争背景来看,国际军事法庭的立场是没有争议的。首先,它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争肇事者责任及执行惩罚委员会的报告中采取的立场一致:

有人提出一个论点……基于所谓的豁免权,特别是所谓的主权不可侵犯权。但这种特权,如果得到承认,是国内法中的一种实用权宜之计,而不是根本特权。然而,即使在一些国家,主权者免于在其本国的国内法院受到 以进一步开发用于检测链接配 起诉,从国际角度来看,情况却大不相同”(着重强调)。

其次这也符合著名法学家对战犯问题的有影响力的分析

此处和此处)。正如昆西·赖特所说,纽伦堡宪章所涵盖的罪行的非豁免理由与战争的性质有关:

国家独立和平等的原则 […] 在交战双方的关系中被战争的本质所搁置。双方都试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并可以自由使用战争法允许的胁迫手段,以使敌人完全屈服于自己的意志。因此,在和平时期给予国家元首在另一个国家的法庭上豁免权的理由并不适用于因违反战争法而针对敌方统治者采取的行动 […]。

第三,它还与“巴希尔事件”豁免权辩论中很少提及的一个历史事实相吻合,即希特勒在二战期间被起诉,当时他是德国现任国家元首。1945 年 3 月,由 16 个国家组成的联合国战争罪行委员会“批准了至少七项针 2017 年国际理论物理中心会议 对他的单独起诉”,这些起诉基于捷克人提出的国家“正式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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